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9月14日通过如下任免名单:
任命蓝 洪为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陈兴亚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