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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第二十二期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08-7-29 11:11: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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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促成三步跨越   与时俱进期待再度崛起
——宜春农村改革三十年回眸

  穷则思变。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转折点是中国改革开始的标志,也是宜春农村走改革之路的开端。
  三十年里,贯穿一条改革红线,农村体制实现了化僵硬腐朽为生机勃勃的转变,宜春农村由贫困落后逐步走上了富裕之路。
  三十年,宜春农村实现了三步跨越,一步步闯过雄关。三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回眸三十年的历程,宜春人民在农村改革道路上筚路蓝缕、艰苦创业留下的串串足迹依稀可辨。

  一、宜春农村改革的三步跨越
  第一步:贯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
十一届三中会全会以后,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建立了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农民的生产成果直接和效益挂钩,干多干少不一样。“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政策出台以后,特别是世代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直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曾几何时,市场经济被视为洪水猛兽,老百姓不敢越“政策”雷池半步。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获得经营自主权的农民,为发展生产、繁荣市场、丰富人民生活作出了巨大贡献。
1998年,宜春农业商品产值达 84.71亿元,农业商品率68.69%,而1988年,农业商品产值仅19.81亿元,农业商品率为 61.12 %,农民自此告别了“积攒鸡蛋换食盐,养头肉猪过大年”的历史,农业商品率提高,说明农民有了生产剩余,可用于交换的产品增多,我市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第二步: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农村分配关系改革,保护农民利益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的二元格局,工农产品形成了价格“剪刀差”,从而使城乡经济差距越拉越大。“城市街道赛欧罗巴,走进农村似亚非拉”成为城乡差别的真实写照。在宜春这样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不很发达的地方,城乡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
  表1   宜春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情况
单位:元
项目
1978年
1988年
1998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862.20
4296.6
8230
9153
10800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8.5
573.34
2401.22
3430
3652.88
4113
3、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929.28
3427.8
6747.8
6474.25
6994.66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11.58
498.84
1703.35
2620.13
2775.98
3091.63

  
  新时期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果断作出了全面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策。这一德政之举,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集体对广大农民的关爱,对农村繁荣的关心,对农业发展的关注。
  为缩小城乡差距,发展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保持农村经济社会良好的发展势头,宜春市作出了大量努力,一是按照上级部署,2005年,宜春免征农业税1.79亿元,人平减负47.1元,存续了2600多年之久的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博物馆。二是把各种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粮食直补和农业综合补贴对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保护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步:进入农村综合改革新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改革进入综合改革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行,对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进行,意义深远重大。宜春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枚针。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需要基层去执行,为此要重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仅要做到减人、减事、减支,而且要使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一年树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经济发展,人才是关键,农村文化教育发展是百年大计,我市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措施,免除学生学杂费,使贫困学生拥有上学的权利。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费的管理,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以及村集体收费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此宜春市完成了从“田里”向“山上”延伸的改革,实现了“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通过林改,“林业弱、林业穷、林业困”的“三林”问题逐步得到破解。
  同时,宜春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07年,全市农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346.11人,占乡村总人口的87.4%,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5.36万人,2007年,全市1082个省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改水55404户,改厕54892户,改造通村、组道路2636.51公里,建设沼气池10840个,安装太阳能2312户。县、乡水泥(油)路竣工里程1200公里,新通水泥(油)路建制村290个。478座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拆除旧房98.78万平方米,新建房屋111.47万平方米,圆满完成了交通沿线村庄建筑环境整洁。
  表2   宜春市农业生产要素及农业现代化进程
单位:千克
指标
年份
乡村
总人口
(万人)
乡村
劳动力
(万人)
年末耕
地面积
(万人)
农业机械
总动力
(千瓦)
化肥施用
折纯量
(吨)
农村
用电量
(万千瓦小时)
有效灌
溉面积
(公顷)
1978年
368.61
127.06
370841
421920
60073
4591
248073
1988年
371.54
158.09
363262
1111000
130782
24082
277693
1998年
390.36
187.73
352878
1283590
207837
45311
294270
2005年
388.96
186.55
332923
2951224
208052
62002
278690
2006年
391.88
189.2
334710
3461000
222100
67205
279050
2007年
396.04
191.87
336280
4000047
226072
76301
278170

  二、三步跨越带来的巨大变化
  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促成我市农业经济实力增强。2007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05.08亿元,其中农业产值90.66亿元,林业产值16.3亿元,牧业产值72.2亿元,渔业产值24.35亿元,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可比增长317.64%。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主要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2007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而且连续四年增产,总产量达351.91吨,比1978年增长92.3%;宜春市坚决执行国家鼓励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促进了畜牧业发展。2007年,全市生猪出栏467.57万头,比1978年增长4.2倍。
  农业结构调整进程加快,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初显端倪。全市在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优化农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高效、特色、品牌、绿色农业,主要经济作物产量提高。2007年,全市油料作物产量13.81万吨,比1978年增长548.35%,水果总产量达 11.08吨,比1978年增长38倍;各地努力推进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渔业生产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2007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46076公顷, 水产品产量达27.1万吨,为1978年的34.4 倍。上高县成功注册了“上高鳙”商标,拉开了我市水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的序幕。
  林权制度改革为林业发展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按照建设绿色家园的要求,逐步完善林改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林成果,加快发展集约化经营的毛竹丰产林基地、油茶丰产林基地、林木花卉基地等特色林业基地。在林改政策的拉动下,全市林农和社会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2007年,完成造林面积27775公顷,比上年增长257.88%,全市林业产值达16.3亿元,林业在促进全市农民特别是山区林农增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表3   主要农产品指标每人平均水平
单位:千克
指标
年份
粮食
棉花
油脂
肉类
产量
#猪肉
产量
水产品
水果
1978年
461.57
0.89
2.87
 
 
1.46
0.71
1988年
605.15
0.63
4.89
43.57
40.51
8.22
3.71
1998年
634.22
3.27
8.97
70.61
61.12
35.66
6.40
2005年
613
1.58
8.01
73.05
58.54
45.25
18.06
2006年
626.38
1.62
7.75
67.63
54.32
47.84
18.95
2007年
652.88
1.72
8.42
79.67
67.03
50.29
20.56


  三、特色农业的潜力优势已经显现,且初具规模
  丰城市大力扶持农民发展水面养殖,引进华英禽业集团、铁骑力士等大型禽类生产加工企业,与农民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模式,促使水产、水禽较快发展。2007年丰城水产品产量达8.24万吨,比上年增长8.56%,水产、家禽产值达10.3亿元,大规模水禽养殖给丰城羽绒加工产业提供了原料保障。
  万载县利用自身生态优势,自1999年开始发展有机农业,已历八年的奋斗历程。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县,有机富民”的战略决策,确立了“打造江南有机农业第一县”的奋斗目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全县有机农业的开发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有机农业项目乡镇已发展到高村、仙源、赤兴等9个乡镇。有机生产面积达23.6万亩,已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有机葱、有机姜生产和出口加工基地。有机产品已有有机水稻、木姜、小葱、百合、竹笋、蜂蜜、山茶油等30个。各类有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有30多家,其中省、市级龙头企业8家,具有自主进出口权的有机食品加工龙头企业6家,有 10多个系列100多个品种进入国际市场,产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达3500多万美元,年销售收入突破4.6亿元。有机农业已成为万载继花爆产业之后又一出口创汇产业。
  “宝峰峰峰宝,香田田田香”,靖安县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林果业,按照“基地规模化、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龙头外向化、市场多元化”的要求,科学制定并实施“有机农业县”建设规划,全面实施“中国椪柑之乡”发展规划。2007年,全县椪柑产量达6.53万吨,全年全县水果总产量6.66万吨,占宜春全市水果总产量的60.11%。
  此外,金花银花,花落高安。高安油料、棉花种植久负盛名。2007年,高安油菜籽产量达21089吨,占全市三分之一强(37.3%),棉花产量6141吨,占宜春市棉花总产量的66.15%(约占三分之二)。

  四、当前宜春农业的基本特征
  一是耕作规模小。“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基本没有变化,全市农村人均耕地仅1.27亩地,农村户均耕作仅4.95亩,是典型的小农经济,传统农业的色彩浓厚。
  二是机械化水平低。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但水平不高,仅是重点农作物,重要农时使用机械作业。2007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00万千瓦时,比1978年增长8.48倍。
  三是有机(生态)农业有待提高。农业化学化程度普遍高,化肥、农药普遍使用。2007年全市化肥施用量64.81万吨,化肥折纯量22.61万吨,比2006年增长1.78%,比1978年增长27.63%。2007年农药使用量11946吨,比2006年增长11.93%。
  四是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增加,同时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2007年全市191.87万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占53.96%,从事第二产业占21.93%,从事第三产业占24.11%。外出(离乡)的农村劳动力达57.4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9.94%,其中出省从业的43.7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2.8%。
  
  五、对未来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思考
  农村改革三十年来,我市农村和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在成绩面前,我们要一分为二看待宜春农村的现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的精神,向保守、落后思想告别,做到“四扬四弃”。
  一是扬与时俱进时代精神,弃刻舟求剑教条思维。楚人涉江,剑坠江中,刻舟求剑,贻笑天下。新时代新任务要求人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农村社会经济继续健康发展。
  二是扬锐意进取精神,弃夜郎自大观念。宜春号称“赣中粮仓”,后挂几个拖斗,拥有“油缸”、“鱼米之乡”等美誉。“有米有鱼木炭火,天王老子不如我”,固步自封、自满自足、不思进取、悠哉游哉过日子的不乏其人。如今,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市场逐步开放,竞争愈演愈烈。每个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每个地方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不取长补短,不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最终将游离于群体之外。
  三是扬敢闯敢干精神,弃患得患失顾虑。改革就是摸石头过河,四平八稳,怕树叶掉下来打破脑壳的人,最后是错失良机,后悔不迭。现在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很多矛盾会显现出来,不能畏缩不前,而要拿出勇气和胆略。正如共和国总理引用王安石一句至理名言“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通过不懈努力,困难总是会被克服的。只要勇于实践,不断改革,总能闯出一片新天地,总能达到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境界。
  四是扬团结协作精神,弃散兵游勇作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宁为鸡头,不为牛后”的传统观念已经过时。散兵游勇、单兵作战难以抵御市场风险。在完善家庭土地承包制的同时,必须加快农村合作化进程。
  今后我们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对农村发展关注不动摇,坚持对农民关爱不动摇,坚持走改革开放道路不动摇,按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同心协力,艰苦创业,壮大实力,宜春经济腾飞之日,也就是宜春农村崛起之时。
审核:王 兰 撰稿:左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