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6日在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杨 国 荣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03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0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0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实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坚持“两放”,推进“两转”,加快“两化”,狠抓“两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国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是好的,财政收入在减收因素非常集中的情况下实现了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项改革、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正常供给,完成了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0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116203万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2.3%(同口径增长10%)。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和省级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8782万元,比上年增长5.7%。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工商税收55325万元,比上年下降4.8%;农业四税29623万元,比上年增长33.4%,其中农业税21868万元,增长128.7%,农业特产税5186万元,下降53%,主要是农村税费改革影响;企业收入5629万元,比上年下降64.9%,主要是实行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导致地方不可比减收;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14669万元,比上年增长56.2%;专项收入2609万元,比上年增长7.2%;其他收入8348万元,比上年增长53%。
2002年全市财政支出执行数2637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5.3%。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财政支出数为182147万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99%。全市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14795万元,比上年增长79.5%;支农支出21362万元(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及农林水事业费支出,下同),比上年增长10.8%;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5861万元,比上年增长18.8%;教育事业费支出59121万元,比上年增长18.3%;科技支出1218万元(包括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下同),比上年增长15.6%;社会保障支出14332万元,比上年增长66.2%;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支出22880万元,比上年增长25.2%;行政管理费支出32541万元,比上年增长24.9%;公检法司支出13526万元,比上年增长13.2%;城市维护费支出7197万元,比上年增长2.2%;其他各项支出70888万元,比上年增长28.6%。
200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省对我市的税收返还、专项补助;财政支出加上解省财政支出,扣除专项结转经费后,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9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比上年增长5.2%(同口径增长13.8%)。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和省级收入,市级财政总收入14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比上年增长7.1%。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工商税收6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契税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1.4%;企业收入399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因素,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19.5%;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专项收入24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
2002年市级财政支出执行数34749万元,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财政支出数为21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地方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农支出2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5%;教育事业费支出46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科技支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支出2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行政管理费支出3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公检法司支出1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城市维护费支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其他各项支出4432万元,完成预算的79.9%。
2002年市级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项目超过预算,主要是年度预算执行中预备费、预留年终奖金安排的支出相应列入有关预算科目。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可能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2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为实现率先崛起目标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克难制胜,财政改革和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及社会的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一)财政收入实现了难能的增长
过去一年,财源建设和税收征管都围绕实现财政增收来着力。在财源建设上,各级财政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做到了财源建设有所作为。当年全市争取上级财政对花炮退出补助2000万元、关闭小煤窑补助220万元,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推进工业化进程;市财政信用担保中心努力拓展业务,全年新增贷款担保达2660万元,占累计担保总额的48.3%,不遗余力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落实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省、地分享35 %暂不上缴政策,积极支持各地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取消县市区原体制上解每年递增7%上交比例,切实增强县市区自我发展的能力;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国债资金以及加薪等专项补助资金,扩大投资,刺激消费。所有这一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组织收入上,坚持“西瓜”与“芝麻”同拣、依法治税与挖潜增收并行、财政调度与税务征收合力,实现了财政收入在减收因素集中情况下难能可贵的增长。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花炮高危行业退出、应收未收利息确认期限缩短、农产品进项抵扣提高3个百分点、部分产品免退税范围扩大,等等,这些集中的减收压力使全市财政增收面临异常严峻的考验。面对挑战,各级财税部门强化了对税源大户的监控,加大了对契税、个人所得税等零散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狠抓税收专项整治,财政收入消化了减收因素仍然净增收9694万元。当年来自股份制和私营企业、加工制造业和城市的税收多了,来自国有和集体企业、高危行业和农村的税收少了,收入更实,结构更优。
(二)财政支出保障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必要供给
我市作为传统农业大市,财政“吃饭”特征极其突出。在个人经费占70%多的财力状况下,全市各级财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首保工资措施得力。市财政局与人事局、编办、人行共同拟定了《宜春市工资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各地执行,建立了首保工资的运行机制。2002年,全市公务人员工资都实行了统发,乡镇教师工资全部上划县市区本级统一发放,统发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工资统发单位1686个,统发人员84456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45个32427人。市财政全年拨付县市区往来资金达11亿元,比上年增加近3亿元,当年没有发生新欠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社保供给保障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加大支持力度。全市共筹集资金1757万元,专项用于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等方面,初步建立了促进再就业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财政增加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2470万元,有力地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维护了社会稳定。法定支出实现增长。支农、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得到落实,分别比上年增长10.8%、15.6%和18.3%。重点建设供给增加。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增收节支等措施,积极支持筹办第五届全国农运会、工业园区、城市建设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等,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财政改革迈出了新步伐
2002年是财政改革力度较大的一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顺利实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去年3月底4 月初,我市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极其重视,从上到下均成立了最高规格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部署,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上下精心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涉农收费初步规范、农业税征收入库较好、配套改革顺利推进、社会总体稳定的重要成效。通过改革,全市农民帐面减负1.62亿元,减负比率32.6%,考虑隐性负担,实际减负将近3亿元,减负比率47.3%,实现了县县农民整体减负达到20%以上和户户减负的要求,全年入库农业税21868万元,比上年增长128.7%。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开始运行。制定下发了《宜春市市级财政综合预算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宜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宜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等综合预算改革文件。市级试行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制预算,有效整合了预算内外“两张皮”,统筹了预算内外两块财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预算分配趋于规范。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2002年市级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完善采购程序,采购成效显著,采购规模达7779万元,比上年增加2370万元,节约资金1136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14.6%。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胆尝试重点工程会计委派和试行会计集中核算。市级5个重点工程和筹建项目都派出了主管财务会计,参与项目建设的全程财务管理监督。袁州区在全市率先试行会计集中核算,规范收支管理,全年共拒付违规支出725笔,累计金额276万元。
(四)财政监管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离不开正确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过去一年来,坚持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基础性检查与专项检查并重,是各级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保证。强化了制度建设。制订下发了《宜春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使用审批试行办法》、《宜春市本级财政综合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宜春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缴拨运作规程(试行)》等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和运作制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加强了基础性监督检查。对《会计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增强了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法纪观念,维护了财经纪律。市级对105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宜单位的505项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核对,并予以公布。搞好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市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1年度2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部分单位预算外资金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与有关部门一道,对社会保障等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做好了经常性检查工作。继续查处单位私设“小金库”,全市查出违纪金额76.5万元,收缴入库13万元。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市级核减送审工程决算金额1098万元,平均核减率21.6%。认真参与中等学校合并、上高农校体制下放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参与宜春造纸厂、江西机床电器厂破产清算拍卖工作;认真开展国有资本保值考核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财政经济总的规模还比较小,政策性的减收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制约越来越大,财政收入连续几年低速徘徊,一方面使得可用财力增长缓慢,另一方面也导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出现下滑;财政支出刚性越来越强,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面临极大的压力;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市级财政增收乏力,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不足,县乡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比较困难;财政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苦乐不均现象有待进一步改观。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二、2003年市级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财税发展要有新思路,财税改革要有新突破,各项工作有新举措,努力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发展为先,以创新为魂,以富民为本,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理财机制,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步伐;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硬化预算约束,开展增收节支,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据此,2003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96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2万元,增长4%。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和省级收入,市级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1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2万元,增长4%。地方财政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工商税收72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
企业收入3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
契税5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1%;
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12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5%;
专项收入2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
上述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县(市、区)上解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后,市级实际可用财力226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2600万元。支出安排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3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1.4%;
地质勘探费支出1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9%;
支农支出2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
教育支出47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6%;
科技支出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9%;
工交商事业费支出6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8%,主要是专项支出减少;
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医疗卫生支出18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2%;
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8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9%;
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1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7.2%,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支出增长一倍;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5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6%;
行政管理费支出26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7%;
公检法司支出1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
城市维护费支出9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3%;
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其他支出7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5%;
总预备费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0%;
预留改革支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5%。
现就市级预算草案安排,作几点说明:
(1)今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中,切实体现和落实了“两个务必”的要求,财政支出除增加了必要的刚性支出外,一般性支出均实行“零增长”,维持2002年水平。
(2)财政支出重点保证了工资支出、社保经费和法定支出等。其中,正常晋级升档增支、工龄增支等增资支出增加600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增加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一倍;科技、教育支出也有增加。此外,预备费增加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重点支出。一般性的项目支出压缩了300多万元。
(3)按照市政府与省签订的协议,今年继续安排国债转贷项目还本付息支出336万元。
(4)去年,按照市委的要求,市本级开始编制了综合预算,并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专门作了报告。今年,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综合预算编制更趋规范。同时,今年还将对农业、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等四个部门试编部门预算。
各位代表,二十一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未来5——10年,又将是江西经济实现高速增长、迅速崛起的重要历史时期。当前,全国各地、全省各地经济发展都是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态势,我们要发扬“四新”精神,抓住大发展的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全市财政收入增长9%。
三、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03年各项财政任务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今年重点要抓的工作,概括而言就是“一促二抓三着力”:
(一)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财政工作的根本,经济发展了,才能充裕财源。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利用财政杠杆,发挥财政职能,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以创新的思维促进经济发展。
要在创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上下功夫。落实好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的同时,努力消除优惠和奖励政策上的歧视和差别,使得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民营经济,在同等条件下都保证相对公平的税收负担,让在宜春的每个投资者都保持和发挥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扩大财政信用担保对象和规模,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业和发展。
要在降低企业社会成本上下功夫。强化对各种收费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三乱”问题。力争提高党政机关的运转效率,各项收费都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能就低的应就低,能免则免,要尽量使企业减少负担,轻装上阵。
要在争取国家支持资金上下功夫。继续争取国债资金的支持,加强国债资金的管理,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国债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支农、扶贫、产业结构调整等各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工业化进程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要在支持工业园区建设上下功夫。沿海地区的成功实践表明,搞工业园区和城市建设要创新思路,主要利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财政重点是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有限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工业园区建设。
(二)抓好组织收入
要使财政预算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就必须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收入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加大税收专项整治力度,健全社会协税管税体系;继续抓好自身负责的农业四税、罚没及其他收入的征管。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发挥好财政的主调度作用。
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财政收入分析预测体系。收入预测不准,既给预算编制和执行带来困难,也会影响领导决策。要突出宏观面的收入预测,分析研究GDP与财政收入,工业产值、销售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建立科学的、符合宜春实际的财政收入宏观预测模型,从而提高对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的准确性。
其次,要建立重点财源经常性调度制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对各地财政经济中发挥主导、支柱作用的重要财源应纳入财政调度范围。市财政要将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调度范围,县市区财政要将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确保各级、各有关方面及时掌握财源变动情况。
第三,要突出抓好民营经济的税收控管。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但从目前来看,由于企业改制后出现了民营企业普遍建帐不健全等新的情况和问题,民营经济对财政的贡献还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要认真研究改进和完善控管的办法:原则是,既要体现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支持,又要真实反映民营经济应有的贡献。
通过进一步加强收入分析调度,促进收入征管,使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实现财政实力的做大做强,切实扭转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下滑的被动局面。
(三)抓好重点支出保障
按照“两个务必”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要突出“三保”,即保工资、保社会保障、保重点支出。
千方百计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财政预算要优先足额安排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经费,确保及时拨付到位。要建立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统发工资制度,加强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工资性转移支付必须专门用于工资发放,做到当年工资不拖欠,并积极消化历年旧欠。根据中央决策,今年将再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并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各级财政部门要打足预算,留有余地,保证调资政策落实到位。
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着力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继续搞好“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做到应保尽保。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对拖欠社保基金的单位继续实行“六不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财税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努力保证其他重点支出的需要。努力保障支农、教育、科技法定支出的必要增长。支持农运会配套建设等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2004年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在宜春成功举办,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2003年除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其他各项一般性支出原则上维持2002年的支出规模和水平,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要大力压缩会议、出国考察和各种无实际效果的论坛、研讨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工程,勤俭办一切事业,严禁铺张浪费,堵塞支出漏洞。
(四)着力深化财政各项改革
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体系,按照“严格的预算、合理的收支、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的要求,在深化收入体系改革的同时,力求支出体系改革有新的突破。
全面完善市与县、县与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增强困难县乡的财力,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市、县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采用按税种或按比例分享等规范的办法。根据乡级经济状况,区别对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可实行统收统支;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财政收入增长能够满足自身支出需要的乡镇,可实行相对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增强财政体制的活力来增强财政的实力,通过体制的完善来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财政各自的增长机制和约束机制。
推进包括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等在内的预算制度改革。去年预算内外“两张皮”实现了合二为一,今年预算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要在深化综合预算改革的基础上,实现部门预算和零基预算的突破。市级将对所有预算单位的经费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同时选择四个部门试编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今年应着手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搞好部门预算的试点工作。
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实际的需要。按照分步走的原则,近期目标是建立以国库集中收付制为主体,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符合宜春实际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会计机构比较健全,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多,会计业务量比较大的单位,拟实行统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会计机构不健全,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会计业务量较小的一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前提下,由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代理单位会计。目前工资、政府采购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先实施集中支付,条件成熟后再扩大收付范围。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总的框架下,县市区可推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试点工作。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今年农村税费改革总的任务和要求是“巩固、完善、深化、提高”,重点是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此,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征管上,放在规范“两工”、“一事一议”、涉农收费上,放在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上。与此同时,要继续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继续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同时,今年重点要理顺政府采购的职能关系,实行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机构分设。
(五)着力规范财经秩序
突出把加强财政监管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抓紧拟订《宜春市财政监督实施办法》。根据省政府第111号令颁布的《江西省财政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市财政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处罚办法和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权限、程序,使财政部门依法对部门和单位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涉及地方财政收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使财政监督走上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建立健全市级预算执行的监督体系。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财政监督办法》的规定,依法强化对预算收入的监督职能,对收入征缴入库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市级预算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安全完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和改进预算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宜春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使用审批试行办法》、《宜春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缴拨运作规程(试行)》等制度的规定,强化财政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评审、安排、拨付和使用的全程监督。
认真搞好财政专项资金等的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财经秩序,抓住问题,大力整治。认真开展对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保障资金、国债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强化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大力整顿规范会计秩序。切实加强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
(六)着力搞好财政系统建设
财政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财政工作者肩负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一定要做“三个代表”的忠实维护者和模范实践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树立依法理财、为民理财、创新理财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财政既属于经济范畴,又属于政治范畴,财政业务也不仅仅是几个数字的加加减减,而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重视业务工作,也是财政干部讲政治的重要表现。因此,广大财政干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更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做破解财政经济问题的能手,使我们的财政工作最终达到三个效果,即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做到既符合上面的政策,也符合我们的实际,符合唯物主义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要求。
各位代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全市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社会总体稳定,经济形势越来越好。这是我们取得新的更大成绩的有利基础。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坚持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和推进财政经济工作,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使宜春的财政经济发展得更快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