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投诉结果 >>> 阅读正文 欢迎大家点击进入市民论坛>>>>
关于潘某反映宜阳交警彭某打人的回复
信息来源:行政投诉中心 更新时间:2011-12-6 9:04: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  

投诉内容:潘某反映宜阳交警彭某粗暴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将其打伤等问题。
处理内容:我中心已转市公安局纪委调查处理,现已回复,回复结果如下:
宜春市行政投诉中心:
收到贵处转来的《反映交警城区大队宜阳中队民警粗暴执法》的投诉件后,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的基本经过
8月22日17时许,宜阳中队民警在外环北路五金商贸城红绿灯处进行路检,发现投诉人潘某驾驶赣CV9xx6农用车逆行,当即打手势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当事人非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宜阳中队的彭某、邹某驾驶摩托车在外环北路追上了农用车,要求潘某停车,但潘某一边说停车,一边继续加速前行,双方并行至渥江路口红绿灯处,恰逢一辆车经过红绿灯,潘某被迫停车。下车后,彭某、邹某要求潘某出示证件,潘文考不配合工作,拒不出示任何证件。在这种情况下,宜阳中队交警通知宜阳分局民警到场,将潘革带至宜阳分局交警宜阳中队办公室。宜阳中队中队长王某作了笔录。但在笔录过程中,潘某既不承认事实,也不承认错误。彭某当时不够冷静,与潘某发生了激烈冲突,造成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最后被王某及其他民警及时制止。 
二、事情处理经过  
根据交警支队城区大队的安排,由副教导员廖某负责对此事进行处理,认为虽然驾驶员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先,但彭某在处理过程中不冷静、执法简单粗暴,本着严肃队伍纪律,教育本人及广大民警的原则,给予以下处理:
1、彭某轻微伤医疗费用自行负担;
2、彭某个人负担驾驶员潘某医疗费用的一半;
3、彭某作出深刻的检讨
4、扣除彭某当月津补贴。
这四条处理意见通知了潘某本人,潘某对处理意见十分满意。同时,在廖某的主持下,彭某与潘某相互进行了道歉,彭某也现场支付了潘某600元医疗费用。
 
宜春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