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投诉人反映铜鼓县编委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刚转为行政编的公务员收取好处费1000元等问题。
处理内容:我中心已转到铜鼓县行政投诉中心调查处理,现已回复,回复结果如下:
市行政投诉中心:
贵中心转来的反映我县编办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件于2008年12月23日收悉,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2008年,我县编办为缓解单位经费紧张的状况,以转编费的名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在登记编制时向部分新录用公务员和刚转为行政编的公务员每人收取最低200元,最高1500元的转编费,共对8人收取转编费5000元。所收转编费全部进入县编办财务账,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综上所述,县编办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部分新录用公务员和刚转为行政编的公务员收取转编费,属于乱收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我们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1、责令县编办立即停止违反规定收取转编费的行为,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2、对县编办收取的5000元转编费进行追缴。
铜鼓县行政投诉中心
2009年元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