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洪昌等代表:自公元900多年以来,历史上万载和宜春都在同一个州(府)内,建国以后属同一个地市。2002年,宜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五年打造万载区的目标。所以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未来发展上看,万载和宜春永远在同一个地级行政范围,是历史选择和发展的必然。200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宜春中心城区建设成江南著名生态休闲城市的战略地位。旅游产业是休闲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柱,宜春中心城区的旅游休闲产业,以明月温汤风景区为龙头,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起步,特别是通过最近举办的温汤明月山森林旅游休闲节,更加显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而紧靠中心城区的万载县,尽管有丰富的红色、绿色、古色旅游文化资源,但由于投入少,基础设施差和宣传促销不到位,而无法与中心城区的旅游休闲产业对接。为支持中心城区旅游休闲城市的建设,丰富扩大中心城区的旅游项目,促进和带动万载县旅游产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请求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把万载的旅游产业的发展,列入市中心城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 二、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在安排中心城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时,应把万载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其中,统筹安排。 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对外招商引资项目时,应把万载县旅游项目的建设纳入其中。 四、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对万载县范围内的旅行社、旅游饭店(宾馆)、旅游产业范围内的商家厂家,允许冠宜春××饭店(宾馆、厂家、商家)。 五、请求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在安排中心城区旅游线路(日程)策划对外旅游宣传时,把万载纳入其中。 总之,宜春市的旅游资源的山、水、洞、泉、禅、傩、和红色文化旅游为主,而溶洞奇观主要是以万载竹山洞为主的峰顶山车南北溶洞群。而在我市傩文化又是万载县所独有,红色文化湘鄂赣苏区又在万载。因此,万载旅游产业的发展对宜春中心城又是一个重要补充。所以应把万载纳入宜春中心城区旅游规划之中。
答复: 首先感谢您们13位对我市旅游业的关注,还希望你们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您们的《关于把万载旅游产业纳入宜春中心城区旅游产业统筹发展的议案》我们已收悉。您们所提的建议非常好,作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我们也一直致力于把宜春和万载旅游业发展纳入到一体化的进程中,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宜春市政府一贯非常重视万载的旅游业发展,一直将万载的旅游业列为宜春市旅游发展的重点之一,在2003年制定的《宜春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中,宜春市旅游区共划分为四区一带,万载县被列入了宜春市的“生态名城旅游区”、“生态风情旅游区”、“生态农业旅游带”,内容涵盖生态旅游、观光度假、休闲娱乐、民间采风、农业观光、文化考察、风情体验、革命传统教育等,从此可见一斑。 2、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主要是依靠当地政府主导和推动。我市目前还是“吃饭”财政,无力从市本级拿出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市本级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从我市发展旅游的现状来看,主要还是通过政府制定高标准的规划,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来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旅游投入只有通过招商引资来解决,我们认为关键是要策划出好的有吸引力的项目。 3、在宣传方面我们也一贯十分重视对万载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宣传与推介,如在全市性的所有旅游宣传品和大型旅游宣传活动中,都将万载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进行重点宣传,最近将要印制的全市旅游精品线路,也将万载的相关景点纳入了旅游线路中(由于万载的旅游业发展起步比较晚,旅游发展的各项要素还比较缺乏,目前对游客具有吸引力能够纳入中心城区旅游圈的景点非常有限)。另外,历年来,万载旅游招商引资项目都纳入了全市旅游招商体系中,所有的旅游招商引资宣传画册都有万载的招商项目。 4、关于万载范围内的旅行社和旅游饭店允许冠以“宜春市”的问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就会开绿灯。 非常感谢您们对旅游业的关爱,有空请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不知这样答复,您们是否满意?若有疑问或更好的建议,请与宜春市旅游局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327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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